「高級中等學校中途離校學生預防追蹤及復學輔導實施要點」第3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1年7月22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84668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Post author:lin61714Post published:2022 年 7 月 28 日Post category:性別平等教育Post last modified:2022 年 8 月 25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84668B號下載高級中等學校中途離校學生預防追蹤及復學輔導實施要點第三點修正規定下載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有關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疑似行為人行蹤不明或亡故之調查程序,詳如說明。下一篇文章轉知教育部業將4月20日訂為「性別平等教育日」,並已納入112「紀念日、節日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之日」一覽表